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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科技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指导监督下,评估中心全体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科技评估工作政策,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》、国家科技部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》、《科学技术评价办法》,认真执行《长春市科技计划立项评估规范》,严格遵守 “独立、客观、公正、科学”的评估原则。
⑴根据专家库动态管理办法,开展了自建库以来第二次全市范围专家征集及信息核查工作。新增专家741人,目前库存专家数为3834人,其中:大专院校占48%、科研院所占28%、企业占24%;正高占42%;博士导、硕士导占18%, 4 5岁以下占50%以上,专家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。
⑵根据计划指南变更与各业务处室对科技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。
⑶为规范评估程序及控制评估质量,制作了《2006年长春市科技计划立项评估手册》,为专家提供评估工作依据、掌握统一的评估原则、宣传市级科技计划等;
⑷按照科技计划管理程序,评估中心接受科技局8类计划8个专项计445项立项评估,40项科技进步奖专业评审计485项的评估委托任务。
⑸协助农村处完成国家星火计划、高新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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